什么是辦稅事項
“最多跑一次”?
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是指納稅人辦理指定范圍內事項,在資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稅務機關跑一次。
今天就為大家介紹
申請條件
未辦理過涉稅事宜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的,稅務機關可根據納稅人提供的營業執照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納稅人,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裁定書向稅務機關申請稅務注銷的,稅務機關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符合下列條件的納稅人在辦理稅務注銷時,稅務機關提供即時辦結服務,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即時出具清稅文書:
1.;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納稅人,主動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
2. 對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
(1)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和B級的納稅人;
(2)控股母公司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M級納稅人;
(3)省級人民政府引進人才或經省級以上行業協會等機構認定的行業領軍人才等創辦的企業;
(4)未納入納稅信用級別評價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
(5)未達到增值稅納稅起征點的納稅人。